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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

以 法“育”人,“典”亮 校 园

来源:角斜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3-11-11 20:19: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动法治学习宣传,加强教师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11月10日,海安市滨海新区幼儿教育集团角斜园邀请了海安市人民法院的法治副校长刘东杭来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

讲座伊始,刘法官向教师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过程及重大意义,强调从“法”到“典”一字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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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化,意味着它的基础性、集成性;是新中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刘法官围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向教师们进行了解读。刘法官告诉大家,《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学校管理提出了很多要求,涉及到学校治校办学理念的更新、制度的重构和能力的提升。教育部将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学习宣传;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教育内部工作机制;要加强支持保障,加大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学校提供必要条件、解决实际困难。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以法护航,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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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以及消费者购物方式的改变,“双十一”“双十二”等购物节活动已经与“折扣”“优惠”等标签牢牢绑定在一起,“预售”“满减”“助力”等各种营销手段,令人心动。然而,在这些活动期间大量网络交易背后却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刘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案例进行讲解,提醒教师们提高安全法律意识,学会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刘法官结合自己的经验进行了一个总结分享,他讲到为了预防和解决校园侵权纠纷,每个教育机构应切实构建好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在讲座中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从注重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加大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完善设施设备,加强证据搜集三个维度展开分享与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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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育”人,“典”亮校园,此次民法典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全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今后,海安市滨海新区幼儿教育集团角斜园角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法治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努力进一步建设平安法制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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